“该案件的证据材料存在主体身份调取不完整,需要进一步补证、完善……”这是近期延安市宝塔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某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时的一幕。近年来,宝塔区纪委监委强化对“镇案区审”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从制度机制、统一标准、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破解困扰基层办案难题,着力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该区纪委监委出台《基层案件移送协助审理工作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审理标准、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移送的自办案件,实行“双人审理、集体审议”制度,由案件审理室指定2名以上专职审理人员组成审理组,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同步反馈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25年以来,共协审基层案件148件,发现问题126个,均口头予以反馈,待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后出具协审意见。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标准促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发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模板,统一规范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标准格式,为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证据收集、严格办案程序、准确定性量纪、规范文书制作等提供操作指南,确保案件查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以及处分执行等方面,通过以老带新、跟案锻炼、培训促学等方式,从实体和程序上加强对案件审理实务的指导,提升基层办案质效。(宝塔区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