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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 “不驻组副组长”机制提升巡察质效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5-09-08 08:22 作者:甘甜

“沈主任,我们在巡察中发现了一些可疑线索,进一步核查有些困难,想请你给指导一下。”十九届山阳县委第八轮巡察中,第一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些疑似违规违纪的线索,因难以确定便联系了“不驻组副组长”,请其指导帮助。在“不驻组副组长”的指导下,巡察组调整了方向,锁定关键证据,挖出了有效的问题线索。

今年3月至5月,十九届山阳县委第八轮巡察中,山阳县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纪巡联动的新路径,创新性推出“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

“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由对口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他们虽然不驻组办公,也不参与巡察组的日常事务,但就像一条无形的纽带,贯穿于巡察工作的每个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8月25日,山阳县委巡察办主任叶富山介绍。

巡察前,“不驻组副组长”要通报有关情况。由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所对口联系党组织的政治生态、信访举报、在办案件等相关情况比较了解,在巡察前期准备阶段,“不驻组副组长”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应关注的重点,使其能够在巡察工作中迅速找准切入点,精准把脉,高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巡察期间,“不驻组副组长”可根据需要及时参与线索研判,凭借丰富的纪检办案经验指导巡察组收集固定证据、补充完善材料,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那些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线索,可按照程序转为“边巡边查”的线索,并移交相关单位核查处置;对需进一步核查的线索,可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反馈巡察组补充完善,形成问题线索发现与处置的工作闭环。

巡察后,“不驻组副组长”要督促问题整改。“不驻组副组长”利用参与巡察、对被巡察党组织“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参与巡察整改的跟踪问效,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推动建章立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据了解,十九届山阳县委第八轮巡察共选派3名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帮助解决线索查找疑难问题6个,提出线索补充了解意见建议6条,移交问题线索21件,其中“边巡边查”问题线索立案8件。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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