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员论坛 / 纪检监察 / 正文

以“查”“治”贯通净化工程建设领域政治生态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间:2025-08-29 09:18 作者:王鹏飞

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中,有多起涉及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的问题。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姚建勇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非法收受财物。2006年至2021年,姚建勇利用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处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道路交通、宅基地安置区相关市政工程项目承揽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24年8月,姚建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贺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贪欲膨胀,擅权妄为,肆意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等方面谋利,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贺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此作出部署,要求着重抓好金融、国有企业、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

工程建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事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各行业中,有关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资金流动较为频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多个阶段和环节,利益链条暗藏其中。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易发高发,是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要紧盯的重点领域。

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启动和实施,会涉及立项的审批、发包的程序和方式、招投标工作、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一系列环节,也涉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从近年来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看,腐败行为主要表现为:在立项审批环节,利用权力违规办理手续,或者为套取资金虚列工程项目;在项目发包环节,滥用职权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或者亦官亦商、明官暗商,承揽由自己分管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环节,通过直接指定、暗示下属、向招标代理公司打招呼等方式干预招标投标,或者违规决定未招先建、后补招标手续,或者提前透露招标信息,或者违规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等;在配套采购环节,直接或变相指定供应商,从中拿回扣、收红包;在支付价款环节,为工程款拨付提供帮助,收取贿赂,或者直接或变相向施工单位索要贿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根据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能否规范运行,直接关系政治生态的建设、政商关系的构建、营商环境的打造。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存在权力商品化、涉案金额大等特点,政商之间形成以商养官、以官护商、官商一体的利益交换关系。这种腐败行为助长不正之风、加剧圈子文化,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引发连锁反应,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打击诚信守法经营者的信心。工程建设领域权力集中,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制度为官商之间设置了“隔离带”,然而,腐败问题多发易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绕过纪律“高压线”插手干预,不法商人突破廉洁“防火墙”拉拢围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反而成了权钱交易、官商勾连的“隐身术”“障眼法”。工程建设领域资金密集、利益诱惑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把权力当成了敛财工具,借机吃拿卡要,或者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这些问题都反映出不正之风是腐败滋生蔓延的温床,腐败往往是“四风”从量变转为质变的结果。很多贪腐问题都是从一顿饭、一杯酒开始,由所谓的“人情往来”逐渐变成利益交换、权钱交易。大量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系统整治,要持续深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规律性认识,深刻把握风腐一体交织的特点和本质,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切实维护工程建设领域的清风正气和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规范权力运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立权力运行的规则、程序和边界,堵塞权力运行的漏洞,压缩权力的设租寻租空间,确保“关键少数”规范行使权力。二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挖问题线索,加大办案力度,通过类案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找出共性问题,突出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三是紧盯政商违规交往,坚决纠治违规吃喝歪风,坚决查处那些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的利益链,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空间,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四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导向,破除“圈子文化”“面子文化”,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抵制人情世故庸俗化、低俗化、利益化,做到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

责任编辑:魏捷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