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以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三类人群”为重点进行排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目前覆盖的97.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稳定实现吃穿“两不愁”。
据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介绍,从今年10月1日起,陕西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12%,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44元,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827元。
同时,我省扩大民生保障范围,实施低保扩面工程,以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农村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为重点,用足用好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扣减和“渐退帮扶”等政策,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截至11月底,陕西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4万户、135.7万人,较2019年底净增28.4万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不落一户、不少一人”纳入兜底保障。
戈养年表示,为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我省已下拨2.12亿元,按照城市低保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费,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