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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92.为什么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来源:学习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1-01-29 14:46

  问:为什么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答:社会治理植根于社会,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构建起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离不开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的积极参与。对此,《建议》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其重要性、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我国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是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具有政府和营利性组织所没有的非行政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公益性等独特属性,在了解和反映民生需求、调解公共冲突等方面充当着重要角色。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弥补国家政权组织治理资源不足,激发社会活力;二是有利于发扬基层民主,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丰富社会治理手段;三是有利于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需求;四是有利于促进社会源头治理,实现社会治理专业化。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中,从交通管制到小区管控,从环境卫生到社区服务,大量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与市场的重要补充,及时请战参战、广泛募集资源、精细提供服务,不仅解决了许多迫在眉睫的实际问题,也在建言献策、科学宣传、心理咨询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社会利益主体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趋势,社会公众对个人权益的维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在这样的情况下,仅靠政府的作用难以完全适应社会治理各方面的需求,客观上要求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市场和公民个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合作与良性的互动关系,积极构建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和载体,扩大和完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从而凝聚多元共治合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二,要充分认识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厘清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等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关系。需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完善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机制。政府要主动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研究制定各类社会治理主体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委托事务的具体办法,并将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和公共事务,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剥离和移交给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等社会治理主体,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务让渡空间。

  政府要加强有效治理,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灵活创新群众活动方式方法,学会在引导中服务、在服务中引导,把该由政府管的社会治理事务管好、管到位。同时,还需要积极创新完善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积极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等参与社会治理的多种途径。比如,可以参与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可以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畅通社区居民情绪;等等。从而培育社会各方有力有序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生态系统,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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