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新 资料照片
赵树新,生于1956年7月,中共党员。1980年退伍后,赵树新成为佛坪县公安局的一名警察。从警30多年,赵树新扎根基层、甘守清贫,先后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多起,其中大要案件120多起,查处治安案件400多起,他带队主办的案件,先后10余次立功受奖。赵树新个人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荣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警务室民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20多项荣誉。
常年工作生活不规律,赵树新患上了结肠炎,而他仍坚守在岗位一线。1995年,佛坪大河坝镇突发一起爆炸案,又接报一起白骨案,引得人心惶惶。赵树新根据爆炸现场绿色字迹的纸屑深入查访,连续奔波两天两夜,将因债务纠纷实施报复的黄某抓获。接着,他又率领专案组人员连续3天翻山越岭,走访方圆近百里住户群众,很快锁定了白骨案中杀人嫌犯,连夜将其抓获。期间,赵树新腹痛加剧,仍坚持查案,实在忍受不住才到医院稍加诊治。2003年,陈家坝镇孔家湾村发生一起4死8伤特大纵火杀人案,他和同事们踩着厚厚的积雪,连续11天穿梭在茫茫深山,对犯罪嫌疑人围追堵截,终于在大年初一深夜将其抓获。
在长期农村工作实践中,赵树新探索总结出农村警务工作“三个四”工作法,即对待农村工作要懂农民语言、懂乡风民俗、懂科学技术、懂农村政策,做到这“四个懂”才能融入群众;对待警务工作要在感情上一心一意、态度上一丝不苟、危险时一马当先、承诺上一诺千金,做到这“四个一”才能取信群众;调处矛盾纠纷要多深入辖区管片、多学习法律政策、多疏导沟通交流、多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这“四个多”才能不留后患。“三个四”工作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尤其在农村警务工作应用中效果明显。
由于一直未能及时彻底医治,赵树新的病情不断加剧,2007年被确诊为结肠癌。住院治疗仅一个多月,他就偷偷出院返回警务室工作。父亲、岳父、岳母常年在他家生活,他的工资收入要照顾3位老人、贴补家用,还要供两个儿子上学,家庭负担极重。2009年大儿子车祸去世后,妻子遭受巨大打击,精神恍惚,生活不能自理,岳母也瘫痪在床,本是病人的他又担起了照顾家庭的重担。领导和同事一再询问赵树新对组织有何请求,他总是摇头。大家关心照顾他,劝他工作上的事情可以少干点。但只要有事情,他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解决问题现场。赵树新拖着病体调处矛盾纠纷,参与侦破案件,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 (执笔: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