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5日,西安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2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2009年至2011年3年医改重点任务。
●2011年3月10日,西安市阎良区、周至县成为陕西省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和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区县。
●2011年10月1日,西安市14个区县(含沣东新城)225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了药品“三统一”工作。
●2012年8月29日,西安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3年8月7日,以政府令形式颁布《西安市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11月5日,高陵县(现为高陵区)成为陕西省“1市10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
●2015年10月29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2016年5月10日,西安市成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2016年6月6日,西安市政府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组长调整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017年4月1日起,西安市147家一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全省2017版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
●2017年6月29日,西安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全面开启“健康西安”建设。
●2018年4月28日,西安市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较为明显的城市。
●2018年11月15日,西安市被确定为城市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
●2019年,西安市先后承担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诊所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DRG付费改革、基金监管方式创新等6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