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照片均为资料照片
时间是最客观的见证者。
70年铢积寸累,“林海奇迹”在陕北缔造,山光水色在关中映现,鸟语花香在陕南共享。
70年,三秦大地“颜值”持续提升,“气质”越来越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和谐共生。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4场保卫战,加快美丽陕西建设步伐,三秦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美丽陕西持续发力。
多项第一 铁腕治霾 让蓝天常有空气常新
昔日八百里秦川尘土飞扬,今日三秦大地天朗气清。
8月27日发布的今年前7个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显示,1至7月,杨凌、西安等5个市(区)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其中,西安市继5月底空气质量退出全国后20名之后,6月和7月又连续两次排名退出全国后20名之列。
从曾经的重度雾霾区到如今的空气质量节节攀升,是陕西打响蓝天保卫战,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的探索与实践。
陕西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在全国第一个实施“连日计罚”刚性措施,在全国第一个将燃煤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写进地方法规,在全国第一个出台治污降霾五年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实行大气污染物交易,将交易市场延伸到市级;在西北地区率先开展空气质量重污染预报;出台严于国家标准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度有保障,措施更得力。陕西着力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减煤”:各市区自加压力实施煤炭总量控制,自2014年起关中地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实现了负增长,累计削减1460万吨。“控车”: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5.79万辆,淘汰率排名居全国前列。“抑尘”:陕西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治源”:关中地区严格控制火电、钢铁、水泥、传统煤化工等新增产能。“禁燃”:各市区基本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并逐步扩大禁燃区面积。“增绿”:实施长城沿线防风固沙林带、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区、渭河生态景观带、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安全带建设。
此外,在减排考核、铁面执法、严格问责等举措之下,2013年开始,全省大气质量改善超过预期。2018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2年分别下降25.53%、30.29%。西安优良天数由2013年138天增加到2018年的188天,铜川这座从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如今连续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柔性治水 综合治理 让清泉常流碧水常在
2012年重度污染,2013年至2014年中度污染,2015年至2017年轻度污染,2018年干流水质优,达到近20年来最好水平——陕西“母亲河”渭河的变化,印证着陕西柔性治水、系统治水产生的积极效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充分发挥法制规范、市场调节、科技支撑、标准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好水、治差水”为重点,陕西从重点流域、水源地、黑臭水体、排污口整治等4个方面综合施策,并以柔性治水为突破,实施河湖长制;
——在全国率先开展省际生态补偿,截至2018年,渭河流域共收缴省级水污染补偿资金8.7亿元,全部用于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7个重点行业的污染当量数占比由2007年的93%减少至2018年的63%;
——强化源头管控严控项目审批,完成了陕南23家重点监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污染源综合治理;累计关闭污染企业240余家,停建和整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30余个,黄姜皂素加工企业由109家减到目前的20余家。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省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点位)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40个,达到80%(国家考核要求68%);劣Ⅴ类1个,占2%(国家考核要求6%)。渭河干流获得首届全国“最美家乡河”荣誉称号。长江流域的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实现了“保通水”向“保供水”转变,切实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优良水质及70%的入库水量。
划定红线 保护秦岭 让青山常绿净土常存
随着2018年夏天秦岭北麓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当年11月,渭南市华州区杏林镇石堤峪里总面积4500平方米的圈舍全部拆除。如今,走进石堤峪,“瀑布飞流溅石泉,鸟声惊破谷中烟。林深草密无人迹,路转峰回又一川。”石堤峪美景正在重现。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省以系统化思维和法治化理念切实推进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全力打好青山、净土保卫战,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我省从2014年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于2018年11月完成《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该方案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0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24.43%。
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我省颁布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健全完善专项规划体系;加大秦岭生态保护力度,秦岭6市配备四级网格员6752名,下大气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省2017年全面启动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基本建成土壤污染防治体系;2018年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整体工作居于全国第一方阵;在省内钢铁企业开展废弃油桶、油漆桶、涂料桶等金属废弃包装桶资源化处置试点;全省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4838个,占比为29%。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61个,总面积1.1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7%。其中,国家级26个。同时,我省创建国家级生态区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31个、生态乡镇49、生态村11个;创建省级生态县(区)28个、生态乡镇373个、生态村369个;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1个(宝鸡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4个、模范县8个。
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陕西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