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三秦儿女锐意进取、拼搏奋斗,创造了铭于汉青的光荣历史,写下举世瞩目的恢宏篇章。
回望历史,蓝天碧水在发展的轨迹中愈渐醒目,绿意盎然在发展的图景中愈加浓郁。从黄土飞扬到满目葱茏,绿色成为陕西追赶超越的“新底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陕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从改革开放到小康社会,美丽陕西挥毫泼墨,一幅如诗的动人画卷,正在徐徐铺展。
70年山水为证,三秦大地谱出秀美乐章。
70年天地为鉴,美丽陕西写下壮美诗篇。
在新时代追赶超越步伐中,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三秦大地日新月异,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
——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加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工作力度。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体系,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力保“一江清水送京津”。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全国首个以山脉为对象的保护法,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彻底整治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
——出台《关于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8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
随着美丽陕西建设步伐的加快,三秦大地生态建设步入了高质量发展道路。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清新水更清。关中地区空气质量逐步提升,2018年PM2.5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较2014年(关中5市统一执行新标准基准年)下降16.7%和52.5%。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与2012年相比,纳入监测的水体Ⅰ至Ⅲ类比例由54.2%上升至78.9%,劣Ⅴ类由23.7%下降至6.1%。2018年国家考核的50个水质断面Ⅰ至Ⅲ类比例80%,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1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4个百分点。渭河入黄出境断面水质由治理前的劣Ⅴ类稳定达到Ⅳ类,实现了从黑臭到清再到美的蜕变,被评为全国首批“最美家乡河”;汉江、丹江、嘉陵江出境断面稳定保持Ⅱ类,确保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61个,总面积1.1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7%;建成“百万亩森林”,建设和恢复了“百万亩湿地”,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43%,国家级湿地公园达到43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2年下降15.96%、17.29% 、25.53%、30.29%。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昔日陕北府谷、神木“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黑三角”成功转型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污染物有效控制的“绿三角”。曾被中央电视台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铜川,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朱鹮开始在此落户,已连续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提速增效。我省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五位一体”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及时制定出台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方案的贯彻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党委政府同责、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制定修订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19项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国家公园试点、环保机构垂直管理等改革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省内环保督察实现全覆盖;出台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厘清压实各级政府及部门环保职责;改革优化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增加生态环境的考核权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同时立足省情,及时出台并实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4场保卫战行动方案。
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还老百姓蓝天白云、清水绿岸。铁腕实施蓝天保卫战。自2013年开展“治污降霾”行动以来,全省累计拆改燃煤锅炉2.5万台4.1万蒸吨,关中地区完成清洁能源替代140万户;累计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29万户;全省30万千瓦以上、关中地区1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提前3年在全国率先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9.4万辆, 淘汰率排名居全国前列。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渭河干流8项污染物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由2007年的3.42下降到2018年的0.31,下降幅度91%;截至目前,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由“十三五”初期的76.8%提高到81.8%,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2.3%。全面开展净土保卫战。提前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详查,是西北首家开始采样测试的省份,在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县(区)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企业由2012年的1735家增加至3985家,建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利用项目92个,总能力达到443.6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从2012年的13.5%提高到2018年的64.9%;在全省96个县(区)6849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力实施青山保卫战。深入开展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整治,综合整治渭北“旱腰带”开山采石,采石企业由整治前(2014年)的353个减少到67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0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4.43%;建成1个国家“两山基地”、34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县)、4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守护三秦绿水青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建成运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23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80万立方米/日,实现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85.5%,比2012年提高8.7个百分点;建成运行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102座,日处理能力2.69万吨,处理率达到89.6%,比2012年提高10.4个百分点。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建成涵盖172个空气自动站及132个监测点的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网,承担西北地区及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工作;在83条河流和4座湖库上布设184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初步建成了由1163个国、省控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成覆盖关中各市区的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成效明显。率先在全国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建设,我省在建章立制、优化放管服、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位于全国前列。环境督察执法不断强化。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推动历史遗留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实施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13市(区)全覆盖,反馈各类问题447个,已整改完成364个;环境污染事故总体呈逐年下降态势,2018年全省发生省级参与突发环境事故27起,比2013年的82起下降67.1%,其中陕北地区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事故3起,比开展整治时的2014年下降43起,下降幅度达93.5%。
70年,弹指一挥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陕西正在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的美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