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金新貌。
西安市保障房。
宝鸡市城市建设。
汉中漾家河湿地。
商洛市全景。 本文照片均为资料照片
70年风云际会,70年光辉历程,70年辉煌巨变。70年来,随着新中国成长的脚步,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演绎了一段又一段改革创新、激扬奋进的动人故事。70年来,三秦大地上,无数三秦儿女挥洒汗水,燃烧激情;无数建设者不惧艰难险阻,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70年,长河流淌,斗转星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陕西坚持示范引领,大胆先行先试,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探索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陕西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陕西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径,书写了陕西改革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住房建设事业成就巨大 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日益改善
住房,在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承载希望的港湾。在陕西这个历史悠久的农业省份,老百姓对住房的感情更加炽烈,更加深厚。
1978年以前,陕西主要实行实物福利分房制度,城镇居民住房水平较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仅为5.3平方米。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三秦大地,住房改革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20年。
1980年至1988年,陕西提出进一步推进城市住宅商品化试点、开展房地产经营业务;1988年至1998年,陕西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将完全由国家和单位实物分配住房逐步改变为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住房费用。
1993年,陕西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助力职工实现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6月底,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475.68万人,是制度建立当年的36倍,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32.01亿元,275万城镇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安居梦,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和规模分别列西部省份第三、西北第一。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印发,提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极大地调动了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商品房的积极性,也加快了陕西房地产业的发展步伐。全省70%的公房产权落实到个人,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98年的12.35平方米提高到2018年的39平方米,住房品质明显提升。
70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富裕三秦百姓”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积极探索和建立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陕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全国领先的陕西模式、陕西速度和陕西经验。
2008年起,陕西进入了全面构建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时期,通过多年努力,初步建立起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形成了由廉租住房(现并轨统称“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4类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组成的“4+1”住房供应体系。而且,我省大胆尝试,利用模块化理论,从保障房建设的政策、土地、资金、质量、分配、管理等六大关键环节入手,创造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陕西模式;率先在全国开展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试点,有效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2011年,陕西省率先组建了省级融资平台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解决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瓶颈。率先建立了“月排名、季点评、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对市县进行考核排名,全面加快推进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开展。
2012年,陕西省市县三级相继成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立了省、市、县、街办和社区五级联网的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平台,专职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续管理工作。
2014年,陕西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不仅让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成为城镇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更使入住群众感受到和住商品房小区同等的尊严和舒心。
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04.68万套,其中公租房88.1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62.6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53.9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18.62万户,累计完成投资5861.32亿元,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3%,连续7年位居全国前列。有效解决了372.3万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对11.4万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70年,从“蜗居”到“宜居”,为了让三秦百姓安居,陕西住建人始终在行动,从未停歇。
城市建设成就斐然 城市管理成效显著
70年,全面改革的浪潮滚滚向前,既助推了陕西追赶超越,也见证了陕西城乡巨变。从陕北高原到关中平原,从渭河两岸到秦巴腹地……陕西的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改革不断深入,创新极具活力,发展日新月异,一座座崭新的现代城市风貌展现于三秦大地。70年来,陕西充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陕西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
到2018年末,全省城市建成区总面积达1345.9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908.01万人,陕西逐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城市为骨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尤其是近年来,陕西住建系统不断适应新时代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着力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把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的根本要求,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加快推进县城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了《陕西省加快推进县域城镇建设行动计划》,县域城镇建设彰显特色、特色小镇富有活力、承载功能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从提质扩容、分类推进县城建设的角度,以打造品质县城、美丽县城、生态县城为目标,重点支持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12个建设领域,示范引领城镇建设。
全面推进碧水保卫战工作。制定了《碧水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及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和申报指南。向各地征集2019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深入调研形成了《我省老旧小区工作调研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会同省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2019年8月1日我省正式公布了13个历史文化名镇,11个历史文化名村,3个历史文化街区。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2019年全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了《陕西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陕西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持续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28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54个,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15%、38.79%和11.73平方米;建成运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25座,垃圾处理厂(场)100座,实现了县城以上全覆盖,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4%、88.9%,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排名位居全国前列。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印发《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西安、咸阳被列入全国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启动编制《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我省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省26处黑臭水体已达到初见成效标准的24条。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以城市道路大清扫、“城市家具”大清洗、市容市貌大清理为重点,城市容貌焕然一新。
启动实施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先后出台了《陕西省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城市建设走上了法治化轨道。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地下综合管廊竣工项目19个,总长度41.88公里。同时,陕西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2016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3月1日《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市县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城市是人口的聚集地、产业的承载地、生产要素的汇合地。70年来,城市发展带动了陕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经成为陕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小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 村庄居住环境持续向好
近年来,陕西始终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全省实施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推进“两镇”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乡村振兴。35个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887.05亿元,GDP总量达1633.7亿元。31个文化旅游名镇累计完成投资226.52亿元,建成传统街区29条,建成4A级景区14个。通过“两镇”的示范引领和带动,打造出一批新兴产业型、特色农业型、古镇旅游型、特色文化型、生态休闲型的小城镇,这些风格各异的魅力小镇,如同点缀在三秦大地上的珍珠,勾绘出美丽陕西的壮丽画卷。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园区及现代物流园区,先后引进大中小型企业3101家,重点示范镇产镇融合成效显著。
突出四态发展,建设宜游富民小镇。按照“构建传统形态、传承多元文态、打造宜居生态、丰富旅游业态”四态并举的建设思路,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富民小镇。6年来,31个文化旅游名镇共建成传统街区29条,4A级景区14个,3A级景区16个,累计实施基础设施项目647个,逐步形成古镇旅游型、红色经典型、特色文化型以及新兴产业型等特色鲜明的古镇类型。以照金、青木川等为代表的文化旅游名镇,已经成为 “山水人文·大美陕西”的亮丽名片。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将危房改造与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旅游+”等相结合,积极推广大荔县低成本改造经验,全省住建系统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和头等大事,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和年度减贫任务,建立省包市、市包县、县包镇村户的分级包抓机制,全面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和危房改造脱贫任务。截至目前,中央、省上财政已投入103.26亿元,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2.65万户,350多万名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住进了安全房;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估中排名第三,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我省开发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监管系统被住建部在全国29个省份推广使用,商洛市丹凤县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作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典范在中宣部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上进行宣传报道。
大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按照“一村一档”已建立446个村庄的档案。利用村庄调查成果,编印《陕西省传统村落图册》,全面展示传统村落的村落选址、格局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身份信息”的保存现状。
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积极开展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目前我省已有113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323个村落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建立健全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库,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两次四分法”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就地化、减量化、资源化。截至6月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4.52%。
积极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零销号。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县(区)进行地毯式排查,“一处一策”消除存量,严控增量。截至8月底,共排查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2041处,已确认销号1879处,销号率达到92.06%。
我省发挥设计规划科研资源优势,从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高校和勘察设计院所遴选了31位专家教授和84家勘察设计单位组成100支技术帮扶团队,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
开展新一轮农房设计方案征集,按照不同地域、民族特点和时代特征,共整理编制《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以下简称《图集》)方案100套。目前共有101个示范点11042户参照《图集》进行建设。2018年9月,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组在上报中央的督查报告中对我省《图集》编制工作予以肯定。
建筑业规模持续扩大 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
70年来,陕西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支柱地位更加巩固,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彰显城乡建设新形象、构建群众新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建筑业又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从省到各设区市再到县(市、区)的三级建筑业管理体系,全省建筑业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成为仅次于能源化工的陕西第二大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建筑业由最初的单一房建施工,发展成为覆盖12个施工总承包、34个专业承包,类别众多的行业。
2018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120.15亿元,同比增长14.3%,较1978年增长818倍,产值增速跃居全国第六位,实现增加值2553亿元,创历史新高,占全省GDP比重达10.4%。建筑业健康平稳发展不断地为社会提供了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了更多劳动力就业,2018年建筑业平均从业人员达173万人,同比增长13.5%,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0.58万人。截至2019年8月底,全省建筑企业超过2万家,特级资质企业由2013年的6家增至30家,位列全国第六位。
70年来,陕西坚持工程质量第一,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创建精品工程为抓手,鼓励企业争创省优国优工程、一流企业。陕西坚持科学组织施工,创建文明工地活动22年来,工地从最初的治理“脏、乱、差、野”向“科学管理、科技创新、综合发展”转变,由单个工程项目向群体区域工程推广,由地上向地下延伸,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质量标准化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陕西特色”。截至目前,100项(境内93项,境外7项)工程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连续4年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承担的中央和陕西省委组织建设的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添建工程任务,荣获“鲁班奖”和世纪经典工程奖,先后建造了青藏铁路、大秦铁路、南京至淮安高速公路、陕西历史博物馆、延安革命纪念馆、沈阳地铁一号线、重庆江北机场、交大创新港等一大批具有影响力的优质工程,“陕西建筑品牌”为“中国制造”作出了重大贡献。
70年来,陕西始终将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作为建筑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加快行业技术升级创新进程,积极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地热能供热,打造健康宜居新业态、能源资源集约节约新模式,淘汰落后建材技术产品60种,发展建设节能建筑6.02亿平方米,绿色生态建筑8575.46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704.88万平方米,地热能供热面积3037.10万平方米,集约节约、绿色低碳成为建设行业的主色彩。
70年来,陕西建筑企业规模持续壮大,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企业市场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外向度显著提高。相继在上海、江苏、湖南、湖北、广西等30个省份承揽工程项目,2019年8月底在省外完成建筑业产值1572.9亿元,外向度达37%。国际工程已拓展到亚洲、非洲、欧洲等地,高质量完成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莱伽马-珀尔盖拉公路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项目、加纳库马西成品油储运站等优质工程。2018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0.58亿美元,同比增长3.81%,按完成营业额排位,居全国第十位。
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70年来,我省勘察设计迈步走进全国先进行列。勘察设计行业从改革开放初始的不足3万人,到2018年年底的1236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7.5万余人、执业注册人员6889人、年营业收入680亿元。2位工程院院士、32位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30位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引领陕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133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100项标准图集被广泛应用,累计拥有专利和专有技术3500多项。勘察设计涵盖石油、化工、航天、核电、水利水电、公路等众多门类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全省勘察设计中得到广泛应用,在高速铁路、高原冻土、湿陷性黄土、超高压变电、新能源发电、汉唐风格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技术处于同期国内和国际领先水平。青藏铁路项目成功解决了多年冻土、高寒缺氧、生态脆弱三大世界性设计难题,其设计、建造过程中的集成化设计思路,尤其是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的设计理念,使它成为我国重大工程设计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2012年在北京国际设计周上斩获“经典设计奖”。拉西瓦水电站项目、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等获国家勘察设计奖,陕西历史博物馆、黄帝陵祭祀大殿、西安大唐芙蓉园、长安塔、延安大剧院等一大批具有传统特色的优秀建筑不断涌现,西咸新区等一批智慧城市、绿色社区正在兴起,工程建设硕果累累,城镇建设丰富多彩,几代勘察设计人顽强奋斗,一步一个脚印,一棒接着一棒,以无私奉献、执着的追求,为我省的城镇建设绘制了美好蓝图!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陕西住建人唯有牢牢坚守70年砥砺奋进的初心,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用勤劳、勇敢和智慧诠释实干精神,才能将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发展蓝图逐一变为现实。
70年后再出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正成为新时代三秦大地上追赶超越的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