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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发展集体经济让村干部尝到“甜头”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7-31 11:18 作者:李雷雷

“2023年,我们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达到了31万元,这是前几年想都不敢想的,而且还拿出一部分收入来奖励村干部,大家的心里乐开了花,都盘算着今年要再加一把劲,争取让集体经济收入再翻一番。”彬州市太峪镇拜家河村党支部书记程孝礼自信满满地讲道。长期以来,村集体无钱办事一直是困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大难题。近年来,彬州市建立村干部待遇与集体经济创收挂钩机制,将村集体经济收入与村干部待遇“捆绑”起来,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做大切好“蛋糕”,鼓励能者多劳。奖励资金根据村干部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进行差异化分配,不搞“平均主义”“大锅饭”,切实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让“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形成“羊群效益”,村干部争着为集体经济创收出谋划策、献智出力。同时,将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作为村干部评优树模、推荐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坚定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决心。

把握奖励“尺度”,点燃干部激情。明确奖励标准,按照村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性纯收入的10%提取奖补资金,既保证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又调动了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将村干部待遇与集体经济“双向捆绑”,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让村干部充分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尝到“甜头”之后,“要我干”变成了“我要干”。

发放程序“透明”,群众心里敞亮。分配奖励资金时坚持“标准从严、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原则,按照“村级申请、镇级审定、部门审核、组织部备案”四个程序进行。村级组织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分配方案,经镇(街道)审批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并报组织部备案。分配过程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公正、公平、公开,让群众心里敞亮。

供稿:彬州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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