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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出台九条措施深化第一书记“组团服务”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5-20 17:31 作者:吕雷

岚皋县出台九条措施深化第一书记“组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学历高、眼界宽、信息广、资源多的优势,抓实驻村帮扶组织共建、产业共兴、产品共销、人才共育、治理共抓、品牌共塑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

建立县级项目清单。围绕农村产业建设、消费帮扶、群众健康服务、基层党员干部培训、一线人才培养培育、对上协调服务事项、专业技术指导、就业帮扶、志愿服务和公益援助项目等方面,省市驻村帮扶单位每年初拟定可跨村和跨镇共享的“资源清单”,各镇服务团拟定希望跨镇共享帮扶资源的“需求清单”,供需对接形成全县年度“组团服务”项目清单,每个项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督促进度。积极联系省市驻村帮扶单位到岚皋各镇进行工作调研、业务考察,岚皋县各镇积极为所有驻村帮扶单位提供调研点、专项试点工作实践点,各镇服务团全力做好配合、保障。

组建跨镇服务队伍。建立第一书记党建指导、产业联建、电商带货、消费帮扶、健康服务、就业帮扶、旅游推介、人才引育等8个跨镇服务工作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跨镇服务或者是计划周详的调查研究。镇服务团每季度组织驻村第一书记跨镇交流一次,每月采取听取汇报、专题培训、交流观摩、开展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召开联席会议,推动驻村帮扶工作互学互鉴、相互赋能。县财政每年为每个服务队提供工作经费,用于解决跨镇服务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驻村第一书记跨村活动期间按照正常考勤制度进行管理。

搭建作用发挥平台。组建第一书记电商直播带货队伍,每年开展专题培训,搭建镇村共享直播间(点),在县级对外展销活动中开设第一书记“组团服务”带货专区,把驻村第一书记各项优势转化为推介旅游景点、开展直播带货的实际行动。安排驻村第一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参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类会议,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寻找合适经营项目、指导项目运行、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依托“三联”机制助推村与村、村与企业抱团发展,引导村级劳务公司规范化运行,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照《章程》合法合规经营、严格管理财务。

持续优化考核激励。驻村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实行单列,优秀名额比例按照25%确定,采取日常考核*60%+服务团考核*40%的“双线”分值结构。把第一书记开展“组团服务”情况作为兑现激励措施的重要参考,驻村帮扶单位推动“组团服务”资源共享情况作为驻村帮扶年度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作风过硬、表现突出、实绩优秀的驻村第一书记优先提拔重用,把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各级“两优一先”和其他各类评优树模活动的重点推选对象。

(供稿:岚皋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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