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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清廉村居”绘就乡村振兴“廉底色”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16:22 作者:夏敏

佛坪县坚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让清廉之风吹进千家万户,为乡村振兴聚力赋能。

党建育廉,绘就“清廉底色”。聚焦“党建强、产业旺、为民实”目标,突出抓组织、抓融合、抓能力、抓服务、抓质量,细化责任分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加快清廉村居示范创建工作步伐,县委组织部与县民政局共同印发了《清廉村居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强基守廉”“以治促廉”“文化养廉”三大专项行动,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消除空白点、增强有效性”为目标,采取单建、联建、区域行业统建、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等方式,扩大党的组织有效覆盖。持续发挥18个产业链党组织作用,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把党建链条延伸到工作推进的各方面全过程。打造龙草坪、沙窝、王家湾、银厂沟村等“五星+整村授信”“五星+3A景区”示范村,定期对省市级标准化建设示范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一“过筛子”开展回访调研和分析评估,着力提升村(社区)党组织建设质量。

制度固廉,打造“清廉秩序”。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为目标,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佛坪县村干部履职行为正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运用“党建+”直播技术开展政治教育与廉政教育培训30余期,以思想淬炼引领廉洁自觉;对届中缺额补配村(社区)干部、新发展农村党员,严格执行纪检监察、统战、政法、公安、法检、信访等县级部门联审制度和组织部门备案审查制度,坚决阻断其中的廉洁风险;建立财务收支由村(社区)“两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联审联签制度,持续完善防范和整治“蝇贪”长效机制。

监督助廉,构筑“清廉保障”。围绕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目标,县委组织部指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开展了村(社区)“两委”班子届中分析研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开展了村“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出台《佛坪县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试行)》《佛坪县村级三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后,累计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400余次、监督重大事项178件、化解矛盾130余件。创新作风建设“评议团”机制,首次聘请40名“两代表一委员”、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普通群众组建作风建设评议团,评议员“持证上岗”定期对村(社区)“巡视评议”,接受群众投诉、意见反馈。探索推行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村党组织纪检委员,镇(街道)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担任农村廉情监督员、联络员、信息员制度,定期开展“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监督检查,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全覆盖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按照“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2023年度已创建示范点4个,2024年计划再创建3个示范点,在全县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佛坪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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