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平市围绕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注重考核问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能,让党旗在乡村振兴一线高高飘扬。
建强机制,凝聚乡村振兴合力。为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一查四送一议”活动,排查农村重点人群,为群众送健康、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议定发展措施;开展“百日提升”活动,进行产业帮扶、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驻村帮扶和定点帮扶、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按照“产业联村、项目带村、智力扶村、捐赠帮村、就业助村”五种结对模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帮扶,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全市181个行政村已全面消除空壳村,集体经济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个。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企业经营管理,农民入股,按要求种植作物,合作社统一管理、经营、销售,农民在合作社务工,达到就近就业。
强化督查,夯实乡村振兴压力。为确保各单位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持续加强对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的督查工作。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重点帮扶)村提级监督》的通知,深化“提级思维”运用,充分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提级监督乡村振兴工作,并组建3个督导组,每月对全市27个驻村工作队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调查研究、约谈提醒、参加组织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等方式,保障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镇村每季度工作重点,制定监督清单,推动履职尽责,坚持市镇村三级监督“一盘棋”思想,动态调整监督重点。
注重考核,激发乡村振兴活力。聚焦乡村发展和基层治理需要,落实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制度,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基层一线开展工作。严格落实镇(街道)党委管理主体责任,实行驻村工作周例会、月总结、季汇报、半年观摩的工作制度,增强队伍凝聚力,提高驻村干部工作水平,并拿出1000万重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先进镇办。严格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出台驻村干部管理《十条规定》,制定 《兴平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每月调阅驻村工作队工作日志,不定期抽查驻村干部到岗及开展工作情况。印发《2022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方案》,由市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坚持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严格对照考核指标,逐项核实、逐项评价,确保考核依据真实可靠,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兴平市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