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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三原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17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8 09:55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三原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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