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杨长亚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建利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惠进才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曙阳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
郑鸿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琪轩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琪轩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卫应举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鸿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