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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6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01-17 09:30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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