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分别召开小组会议,对《关于陕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陕西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
《关于陕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显示,2020年,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这一总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济恢复好于预期,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GDP增长2.2%。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安排6.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左右和4.5%以内,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5%和8%左右,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3%左右。
《陕西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20年,我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财政收入逐季回升,预算执行总体平稳。2021年,我省将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保护与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抓好重点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代表们表示,2020年,我省面对严峻复杂形势、艰巨繁重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经济稳定恢复,质量持续向好,活力更加显现,发展成果值得肯定。计划和财政报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的目标科学可行、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