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审议通过《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工作方案》《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工作组织机构方案》。省政协副主席祝列克出席并讲话。
祝列克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严格提案审查,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是提案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祝列克要求,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审查工作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提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提案审查各项工作;要在充分尊重委员民主权利基础上,严格立案标准和审查程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案应立尽立,加大并案力度,坚决杜绝“人情案”“平衡案”“凑数案”;要在保证提案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审查任务,为提案工作高质量开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