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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市场监管局二十条服务措施为抗疫期间 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0-02-20 11:08 作者:梁星星

近日来,随着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类分批陆续复产复工,佛坪县市场监管局果断出击,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地特色的服务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1.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协同行政审批部门大力推行“不见面,网上办”,尽量减少去政务大厅办理证照事宜。对于涉及抗击疫情需要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类市场主体,开辟绿色通道,专人指导、全程帮办,结合实际,容缺受理、特事特办。

2.筒化行政许可服务流程。对于新开办新申报的食品、特种设备、商标注册、专利申报等业务实行网上申请、预约办理、最大限度简化工作流程。

3.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为了不影响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于2020年1月25日至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60个工作日内有效期届满,食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延续许可的,企业承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免于现场核查,直接网上办理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可依据复工复产检查进行,也可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60个工作日内进行。

   4.简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已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刻办理,解除信用约束。对涉及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等重点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坚持急事急办,提供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最短时间内重塑信用,规避失信风险。对因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并作出信用承诺后,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暂不进行实地核查。

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

5.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质量问题,把好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关,指导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6.发挥“三押”平合作用助企融资。充分发挥股权、知识产权质押和动产抵押作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中小微企业及时受理、及时办结,有效支持其利用“三押”融资,缓解复工复产资金困难。

7.加强涉企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好因受疫情影响中省市出台的涉企价费减免政策,强化涉企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政策执行力度,检查发现的多收电费必须直接清退到用电企业、个体经营户,督促供电企业和转供电主体及时落实国家优惠减免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8.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车等),继续执行降低检验收费的优惠政策(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征得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

9.延长从业资格(证明)有效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申请复审(换证)的,可以先行办理网上复审,待疫情解除后补打印证书,未能按时办理复审导致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持证人可以重新申请证书复审;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5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

10.调整电梯维保周期。电梯维保企业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物联网、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査维护。

11.加强标准化支撑服务。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防护用品、防疫安全等,开展相关标准技术解读,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相关国内外标准查询等服务。协助企业制定实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面的操作指南、规范等企业标准。

三、优化市场监管服务环境

12.做好疫情防控医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对各医疗单位送检或提出计量服务需求的,特事特办,即到即检。对我县不具备检定、校准能力的体温筛查等设备,积极协助医院、商超、交通客运等单位联系计量技术机构开展检测、校准服务。

13.发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保障作用。对涉疫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需求实施特事特办,随叫随到,随送随检,以最快的速度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根据辖区指挥部指令及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做好辖区内保障基本民生食品安全快速检查和食品抽检。

1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场所所有人员情况排査到位,对经营场所以及仓储周边环境消杀到位,对经营者和所有员工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经营企业和员工防控知识宣传到位。严格执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加强节前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排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15.试点支持“无接触”电话外卖。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试点开展餐饮电话预定外卖配送服务,督促强化送餐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人员、设备防护消毒工作,全面实施外卖食品封签,推行“无接触”式配送和“无接触点取餐”服务,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餐饮服务需求。

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16.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行为。以口罩等防控物资和粮油菜肉蛋奶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乱涨价”、制售假劣产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权益等违法行为。

17.强化疫情防护用品监管。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鼓励督促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全面恢复营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实行延期许可备案,待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确保重点防疫物资的市场供应。

18.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市场交易行业。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

19.规范行政处罚工作。进一步优化告知、听证等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法效率。

20.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认真受理企业维权方面的诉求,妥善化解消费争议,确保12315维护渠道畅通无阻、高效运行。积极快速地向有关部门推送和反映企业维权方面的意见要求,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卫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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