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阳出台《运用“三项机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办法》,制定28项具体措施,细化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种情形,激励防控一线干部担当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鼓励激励促有为。加大评先奖励力度,对疫情防控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励5万元,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性奖励3万元。落实关心关爱,对直接接触病患的医护、援鄂抗疫人员和非直接接触病患的医护分别按照每人每天300元、200元予以补助。划拨100万元专项党费支持一线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牺牲节假日、主动加班值班的干部,适时安排补休或调休,不能补休调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容错纠错促担当。对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未能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各项规定和程序、购买防控物资和服务存在廉政风险、居家隔离通过其他方式履行职责未严格执行请假考勤制度、防控对象不配合造成纠纷和影响、在疫情处置因急事急办出现工作失误和无意过失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备案后均予以容错处理,解除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后顾之忧。
能上能下促尽责。“能上”方面,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扛责、成绩突出的各类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村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报考公务员,特别突出的党员和青年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培养。对各部门(单位)表现突出的重要职能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员负责人,通过组织程序,纳入党(工)委或党组班子,适时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结合实际调整至医院重要岗位、优先考虑职称评定、作为优秀干部重点培养。“能下”方面,细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担当不作为6种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函询、诫勉,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对作风漂浮、不敢担当、懈怠应付,甚至畏缩不前、临阵脱逃,导致行业或辖区内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视情况予以免职、降职、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