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也是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以后面临的一种普遍现象。由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婴儿出生率下降,社会负担加重,迫使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寻找缓解这一问题的出路,延迟退休年龄成为诸多发达国家推崇的一大措施。
规定三种退休年龄概念。为满足不同人群的实际需要,世界各国规定了退休年龄的三种相关概念:法定退休年龄、最低退休年龄和最晚退休年龄。其中,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正常情况下的退休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劳动者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最低退休年龄即劳动者最低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通常比规定的退休年龄低,劳动者只能领取部分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按照比正常退休年龄提前的年数逐年递减。最晚退休年龄是指劳动者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最晚年龄,通常比正常退休年龄推迟一些。
采用奖惩措施鼓励延迟退休。为鼓励延迟退休,世界各国规定了奖励和惩罚措施。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养老金待遇相应提高。典型的做法有:西班牙规定对增加的缴费年限给予每年2%—4%收益奖励。荷兰对选择66岁以后才退休的人,每延迟退休一年,养老金收益增加6.5%。
然而,为满足劳动者因为实际情况必须选择提前退休的需求,世界各国在设立最低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允许劳动者在达到最低退休年龄并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但对于提前退休者,只能部分领取养老金。只有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并且缴费满一定时间才能获得全额养老金。例如,西班牙规定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条件是:年满65周岁并缴费达38.5年或者年满67岁并缴费达37年,需要提前退休的劳动者可以按比例领取养老金。德国对于提前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每提前一年,养老金减发3.6%。
小步慢推完成改革目标。为达到延迟退休年龄的目标,各国设定了比较长的过渡时期。方案提出到实施这段期间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不延迟退休年龄,过渡期结束后,小步慢推提高退休年龄,每年延迟几个月,直至完成延迟退休的目标。对于不同年龄的劳动者,世界主要国家规定了详细的延迟退休方案,每个年龄段延迟的退休时间不同。例如,德国在2012年到2029年间调整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从65岁逐步推迟到67岁。按照方案,2012年到2024年,每年推迟一个月退休;2025年到2029年,每年推迟两个月退休。对不同年龄和不同状况的劳动者,也规定了不同的退休方案。
(摘编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曹艳春 李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