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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将首次提请审议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24-12-20 09:30 作者:孟亚旭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王翔在发布会上表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起草,国务院提请审议。”

他说,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等各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拟初审

王翔提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将提交本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1993年,并于2017年、2019年作了两次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翔说,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践中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交易活动中商业贿赂多发,一些平台经营者利用数据、算法和平台规则等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迫切需要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

据悉,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统筹活力与秩序、效率与公平,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修订草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总体要求。规定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二是,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完善规制混淆行为的情形,强化商业贿赂治理,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三是,健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制度,丰富监管措施,科学设置处罚额度。

9月拟定为“全国科普月”

发布会还提到,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将二审。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三是,明确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四是,要求科普产品和服务、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五是,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此次修法系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是推进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工作。适时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十分必要。”王翔介绍,本次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主要有以下创新点和亮点:

一是,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普事业的全面领导,开展科普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二是,突出科普的重要地位。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科普。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鼓励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设施,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四是,增加“科普活动”一章。对科普产业发展,新技术、新知识和应急知识科普,科普国际合作交流,科普工作评估,虚假错误信息处置等作了规定,确保科普活动质量。五是,增加“科普人员”一章。对科普人才培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科普人员激励机制等作了规定,为科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六是,完善国家保障措施。明确国家完善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建设布局,促进城乡科普设施均衡发展;建设完善开放、共享的国家科普资源库和科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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