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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14元罚10万元,执法岂能一罚了之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3 11:37 作者:丁乐坤

近期,一则“男子帮邻居卖芹菜赚14元,被罚10万元”的新闻报道冲上互联网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据央视新闻报道,福建省闽侯县张某以136.5元的价格帮邻居将70斤芹菜卖给了一家蔬菜批发商,共赚了14元。当天,一家便民超市从该批发商处购买了这批芹菜。隔天该超市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该批芹菜存在农药残留超标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对张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张某逾期未缴纳罚款,当地市场监管局决定加处罚款5万元,即对张某处以罚款共计10万元,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院根据过罚相当原则,作出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该案值得我们深入反思。首先,对行政主管部门的不当处罚纠偏,是依法治理的有效实践。法院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恶性、货款金额、违法主体情况等因素,作出了更加合理的判断。这种对法律条文灵活而审慎的应用,是人性化执法和司法公正的展现,避免了法律的滥用和误用,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其次,案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张某在收到处罚时没有在期限内申请复议和诉讼,最终导致逾期加处5万元罚款。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有没有对当事人的合理权益做到足够的提示和说明?在对处罚怀有疑虑的情形下,张某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益意识?这反映出一些人对相关法律缺乏足够了解,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非常必要。

近年来,类似“小过重罚”的案件并不鲜见。例如2022年陕西榆林个体户因违规出售5斤芹菜被罚款6.6万元一事,就曾引发热议并被国务院督查组督查纠正。重罚看似威慑力十足,实质上却表明执法“一刀切”的现象依然存在。当然,也要充分考虑到基层执法的复杂性:罚,容易造成处罚过当情形;不罚,出现问题可能面临追责,也无法震慑违法者。从根本上解决“小过重罚”问题,需要在立法上更加精细,对不同情形进一步加以区分,给一线执法人员更加明确的指引。

值得期待的是,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这是第一次专门就“罚款”出台的文件,细化了“过”与“罚”的考量因素,要求统筹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提出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地方实际、相似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等因素,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处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这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对其有效落实,避免再出现14元与10万元的反差,真正实现法理相融、情法统一。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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