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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1月9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5-01-10 08:11

(一)

免去:

卓宇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强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拴虎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董义龙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王宏涛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敏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阳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叡婕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婧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王海峰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常宝堂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敏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宏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安继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张炜、朱宁、宋航、巨振阳、王莹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薇、刘铮铮、李航艳、国艳蕊、翟烨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文孟玲、李青、程国霜为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杜耀春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峰、张健、程文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永亮、陈波、路利娟为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冯志恒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慧英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晋妍娇的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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