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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8项措施修复黄河流域生态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19 09:15 作者:记者 宋志明

“十四五”开局之际,陕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结合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将实施8项措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盘棋”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水平。

治沙减少水土流失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关陕西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

当前,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面积高达3900万公顷,特别是其中786万公顷多沙粗沙区对下游威胁严重;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损害依旧严峻;秦岭水源涵养能力亟须提升。

针对榆林北部长城沿线以北、毛乌素沙地南缘地区风蚀沙化严重、土壤盐碱化等问题,采取风蚀沙化区修复、盐碱地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建设完善毛乌素沙区生态防护体系。预期2025年,区域内盐渍荒漠化土地治理超过36%,沙化环境得到优化,土壤条件得到改善。

推进陕北多沙粗沙区及砒砂岩区生态修复。针对榆林北部黄河西岸沿线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严重、泥沙粗沙入黄量大等生态问题,采取砒砂岩区抗蚀促生等技术,实行人工治理与自然恢复有机结合,推动黄土高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预期2025年,区域内植被覆盖率提高2%以上,水土流失问题基本得到控制。

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榆林南部、延安北部是我省黄土高原核心区,自然条件、生态修复面临的问题有所不同。

推进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针对榆林南部和延安北部地形破碎、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问题,采取加强坡耕地综合治理、高标准旱作梯田和新型淤地坝建设,通过沟坡综合修复、丘陵沟壑区封育修复、植被体系结构优化相结合,有效遏制水土流失。预期2025年,区域内沟坡综合治理率30%,流域水土保持能力稳步提升。

推进渭北塬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针对渭河北岸黄土台塬地面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问题,开展水土保持和土地综合整治,采取塬面、沟头、沟坡、沟道“四位一体”防护措施固沟保塬,形成渭北塬区综合防护体系。预期2025年,区域内塬面保护率42%以上,入黄泥沙量显著减少,湿地生境稳定性增强。

加强秦岭水源涵养

秦岭地区跨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北部属黄河流域。

推进秦岭核心和重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针对该区域生态环境碎片化等生态问题,采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地整合归并、功能区划调整优化等方式,增强秦岭地区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预期2025年,秦岭地区生态系统质量、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高。

推进秦岭地区一般保护区水源涵养保护修复。针对该区域矿山周围环境恶化等问题,采取水源地和湿地保护、加快矿山环境修复等措施,强化渭河生态补水功能。预期2025年,区域内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50%,全面提升和增强秦岭水源涵养能力。

实现矿区生态功能恢复

推进陕北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针对榆林市神木、府谷、横山等地历史遗留矿山,聚焦目前存在的破坏损毁和压占土地资源,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土壤植被等受损、潜在地质灾害等问题,采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重塑地形地貌、土地复垦利用、矿山植被重建等措施,实现矿区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升。预期2025年,区域内修复废弃矿山247个,恢复土地977.38公顷,为陕北地区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创造优良生态环境。

推进渭北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针对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目前存在的破坏损毁和压占土地,土壤、植被和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破坏等问题,采取散石清理、削坡、废渣清运、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措施,修复矿山开采形成的链式生态损害,恢复矿山生态环境。预期2025年,区域内修复废弃矿山141个,恢复土地1673.41公顷,为渭北地区现代农业建设、传统产业升级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陕西自然资源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监管和自然资源集约化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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