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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

来源:陕西农村报 发布时间:2020-01-10 15:00

     读者咨询:朋友向我借2万元并说好一年后还款,当时我微信转账给他,未写借条。一年到期后朋友欲赖账,请问,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要回借款吗? 
  律师解答: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同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微信聊天记录能否成为证据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二是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首先,对于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1、对方当事人自认;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其次,看微信证据的完整性,即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因为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综上所述,满足上述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可以要回借款。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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