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所在。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新中国70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就有了牢固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就有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那么,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具体要怎么做?一是必须牢牢立足中国的历史、社会和文化,坚守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从自身发展需要出发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但不能照搬照抄,决不能施行西方制度模式。二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使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