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库 / 政策解读 / 正文

纪法小课 | 搞家族化、不设门槛、入党程序一人全包…发展党员不容“任性”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28 16:05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吕佳蓉

       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但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违规发展党员“很任性”。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了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含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李含富,当地人称“皇上”,之所以能够长期把持村级政权,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违规发展党员。他曾将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数十名成员或家属违规发展为党员,严重破坏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像李含富这样胆大妄为的有,搞“小动作”的也不少。比如,有的人发展党员搞“家族化”,专从“自己人”里挑。有的人发展党员“不设门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也能发展成党员。有的人发展党员“走走形式”,入党程序一人全包,发展谁自己说了算……

  诸如此类发展党员不规范的行为,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让本应是战斗堡垒的基层党支部,在个别地方却蜕变为靠血缘、关系、利益维系的小团体、小山头、小圈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明确划出了“红线”:“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员总量已经突破9000万,不断为党的肌体补充新鲜血液,是保持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需要,是我们党保持蓬勃生机的重要保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作出了规范。

  那么,要发展党员,正确流程究竟有哪几步呢?

  第一步、申请入党。

  想要申请入党,必须满足这些条件: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

  申请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要在收到申请书的一个月内派人谈话,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等。

  第二步、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确定人选之后,党组织还要进行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不仅要培养教育,还要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分析。

  第三步、发展对象的确定与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要成为发展对象,必须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才行。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有了介绍人,还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审查通过后,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步、预备党员的接收。

  要接收一名预备党员,支部委员会要先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然后报上级党委预审。预审通过后支部大会要进行讨论。上级党委还要派人谈话。最后由上级党委审批,集体讨论和表决,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五步、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于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还是要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仪式,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就可以准备转正了,具体步骤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但是,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当然,这些都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谁也不能搞“一言堂”。

  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最后,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发展党员,程序虽多,但必须严格把牢,不变形、不变样、不变通,如此才能保证党员质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吕佳蓉)

责任编辑:林晓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