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库 / 政策解读 / 正文

图解纪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9-11 10:56 作者:案例提供:四川省彭州市纪委监委 漫画:乔通

  2014年8月,四川省彭州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工作人员张某,分别办理了因私普通护照和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未向单位报告。

  2018年4月,彭州市信访局了解全体职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张某隐瞒了其已经办理和持有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事实。

  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张某谎称家中有事向单位请假后,先后多次前往泰国、越南和中国香港、澳门等地处理私事。

  2019年6月13日,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第八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提供:四川省彭州市纪委监委 漫画:乔通

责任编辑:林晓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