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速递
领导动态
基层党建
干部工作
人才之窗
党员论坛
组工园地
视频影像
首页
/
数据库
/
党务知识
/
党的组织
/
正文
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县属单位党支部如何设立?
来源: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20-02-17 09:57
分享: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县(市)有关部门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其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单独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并由所在乡镇党委批准。
责任编辑:姚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