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所涵盖的思想内容有三层含义:一是表明服务的范围是“人民”,强调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而不是为了少数人,这是此宗旨内涵中“量”的界限,更是“质”的界限,它鲜明地体现了我们党的价值取向、执政理念的本质特征。二是表明服务的要求要做到“完全”、“彻底”“全心全意”而不是半心半意,这就保持了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永远同人民心连心,真正显示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色。三是表明服务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一个“谋”字充分表明:服务主体在精神状态上是主动地自觉地服务,而不是消极应付;思路上是创造性地服务,而不是墨守成规;行动上是脚踏实地地服务,而不是坐而论道、患得患失;标准是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的检验标准,而不是自我满足、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