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形式,是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鲜明地提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我们党历来髙度重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解决党内矛盾,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建党之初,我们党就十分注重贯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如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之间比较平等,党员有言论自由,尊重不同意见;党内没有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党的代表大会能够正常召开,中央委员通过选举可上可下,等等,党内政治生活起步较好。大革命后期,受当时党中央主要领导的影响,党内家长制、一言堂现象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同志在探索新的革命道路的实践中,开始思考党内生活正常化的问题。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起草古田会议决议中首次提出“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的观点,强调“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为党内政治生活健康开展指明了方向。但由于王明“左”倾错误的干扰,党内政治生活偏离了正确轨道,导致红色根据地丧失殆尽。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党内政治生活出现新局面,党领导的革命事业也逐步走上正轨。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不仅对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斗争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且以身作则践行。特别是延安整风,这是我们党历史上最为全面、最为集中的一次党内政治生活实践。经过延安整风,我们党彻底排除了错误路线干扰,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确立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思想批评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原则,为党内政治生活确立了实践形式和价值取向。
解放战争开始后,党中央严格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民主决策,陆续制定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健全党委制》、《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党内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团结和统一领导,为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及时向全党提出“两个务必”,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经受住执政的考验。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提出了“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的科学论断。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党内斗争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原则,对在全国执政后的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进一步规定。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将处理党内矛盾所采取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概括为“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随后,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好的做法未能得到很好的坚持。1957年反右开始后,党内“左”倾思想日益抬头,个人专断作风和个人崇拜风气开始滋长,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不健康倾向,以至于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样全局性、长时间的内乱,党的组织陷于瘫痪,党内政治生活名存实亡,党和人民事业受到严重挫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于1980年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1980年《准则》),对有关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1980年《准则》的颁布实施,对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和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促进党内的团结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新时期以来,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也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我们党先后颁布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1990年)、《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1997年)、《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2000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等一批党内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2015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等一批有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党内法规文件,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历史经验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党和人民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就会遭受损失甚至遭受严重挫折。
回顾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程可以看出,党内政治生活具有强大的政治优势:第一,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在思想上的统一,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第二,有利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党中央权威,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前进。第三,有利于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党内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人、同志与同志的关系,正确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防止个人专断和搞家长制、一言堂,又防止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确保党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第四,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透明度,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确保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和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责任感,维护党的团结和谐,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第五,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惩治腐败,激励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优势,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对于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