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由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两部分组成。
(1)党章的“总纲”就是阐述党的纲领的,它集中阐述党的世界观和重大政治主张、重大方针政策。可从5个大的层次去理解和把握其内容:
总纲第一自然段规定了党的性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总纲第二至第八自然段规定了党的指导思想,阐明了我们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和态度,分别阐述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并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作出总结。
总纲第九至第十八自然段规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基本路线,在深入分析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基础上,确定了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阐明了党的基本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总纲第十九至第二十二自然段规定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统一战线、党的外交政策等重大主张。
总纲第二十三至第二十八自然段规定了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党的领导主要内容。
(2)党章的第一章至第十一章就是党的章程。每一章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但也可以从5个大的层次去理解和把握其内容:
第一章和第六章是对党的“细胞”的规定。党员是党的组织的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党的“细胞”,而党的干部既是“细胞”中的普通一员,又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细胞”中的“关键少数”。第一章“党员”规定了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党员条件、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党员程序、党员组织生活等。第六章“党的干部”是在第一章规定基础上对党的干部这个党内“关键少数”作出特别规定,规定了干部严于普通党员的基本条件,并为干部工作制定规范。
第二章和第七章是对党的“规矩”的规定。第二章阐述党的组织制度,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确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项基本原则,并规定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基本组织制度和一些具体制度。第七章阐述了党的纪律,规定了党的纪律处分的原则、种类、程序等。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都是党内管总的“规矩”,是党内各个组织、各个成员必须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和第九章都是对党的“组织”的规定。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都属于党的组织机构,其中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中都有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三章规定了党的中央组织各机构的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四章规定了党的地方组织的设立、机构、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五章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立、机构、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八章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设置、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九章规定了党组的设置、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这5章,是党的组织机构各自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处理党的组织机构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
第十章是对党和其“助手”关系的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不同于其他群团组织,八大以来的历次党章都对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作出规定。
第十一章是对党的“标志”的规定。党徽党旗是党的象征和标志。这一章对党徽、党旗和党徽党旗的制作、使用等作出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由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组成的有机整体,必须从整体上去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上述对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各自5个层次的划分,是为了便于在学习过程中去理解、“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