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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问题?

来源: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19-08-30 10:15

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经县级以上党委同意,可以审批预备党员。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必须是领导班子健全,有专门的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且能够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具备审批预备党员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需要向县级以上党委提出申请。县级以上党委讨论同意后,应书面批复申请审批预备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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