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以民为天;为公用权,为民用权;为民造福,于国谋利。为民谋利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也是领导干部官德的体现。
(1)爱民要有真感情,为民要有真举措。领导干部不管担任何种职务,都需要爱民要有真感情,为民要有真举措,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只有这样,做事才会“硬气”、从政才会“正气”,为官之德才能折射出时代的光辉。
(2)以实际行动爱民、为民、惠民。一个领导干部,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如果心里没有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就不可能信赖他。因此,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视人民群众为“主人”,感情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少些“官味”,多些“民味”。
(3)狠刹虚假作风,关心群众疾苦。良好的作风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落实,人民的利益得到实现的关键。领导干部要切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简单粗暴的作风,不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把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一件大事来抓,把对群众的利益关不关心,对群众的疾苦焦不焦心,对群众的困难上不上心,对群众的冷暖操不操心,作为衡量干部思想作风的重要标准,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