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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16条措施
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10-25 10:50 作者:通讯员 陕仁轩

日前,陕西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16条措施》,明确紧密围绕国家和陕西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培育领军人才。2024年至2026年,全省预计新增领军人才300人左右,新培育领军人才450人次以上,带动新培育高技能人才15万人次左右,锻造梯次衔接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发挥企业培育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依托培训中心、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关键岗位锻炼、校企联合培养、重大项目参与、关键技术攻关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水平。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发挥院校培育基础作用。鼓励职业学校和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组建技工教育联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冠名式和现场工程师培养。深入推进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紧盯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鼓励增设智能化、数字化专业,适当超前布局人才储备。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和开设工学一体化专业的院校备案为技师、高级技师评价机构,为本校学生和广大劳动者开展评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卓越工匠班”,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职业学校联合普通高校,共同培养高学历领军人才。

发挥竞赛选拔带动作用。构建以世赛、国赛为引领,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及群众性技能练兵比武为基础的具有陕西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支持各市(区)、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立足服务生产教学实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举办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按规定落实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资格)晋升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政策。培育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优势赛项,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赛项加大资金补贴力度。

发挥培育平台育才作用。立足服务陕西省重大产业布局,3年内建设60个左右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0个左右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0个省级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10个省级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联盟、10个左右公共实训基地、100个左右职业技能竞赛省级训练基地,按规定给予资金补贴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训、评价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国家级不少于1500人、省级不少于800人;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国家级每年10人以上、省级每年5人以上。支持职业学校联合普通高校共享优势资源,共建集科技前沿探索、工程实践、工匠精神培育、师资培养研修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探索建立数字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培养数字化领军人才。

全面推进“新八级工”制度。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并加大评聘力度。支持企业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加大“两类人才”贯通力度。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综合采用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面试答辩、竞赛选拔等多种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研究设立省级“首席技术技能人才”项目。

促进发挥引领作用。各市(区)成立领军人才服务团,建立完善服务团工作机制,广泛开展领军人才进园区进企业活动,采取“揭榜领题”等方式参与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帮助企业破解生产一线难题和提高产品质量。支持企业建立领军人才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机制。支持企业组织领军人才担任重点培养对象的导师,推动技艺传承。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兼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担任技能培训名师、技能竞赛教练或指导老师。注重吸收领军人才参与制定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职业学校教材或技能操作规程。支持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

完善稳才留才引才机制。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支持行业、企业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研修、同业交流、赴省(国)外培训等活动。支持企业、职业学校从外省引进领军人才,对引进的全国技能大赛裁判长、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成员、全国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领军人才,发放相应津贴补助。

提高待遇水平。每年组织50名左右领军人才休假疗养和体检。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作为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鼓励支持企业对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分别比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享受待遇。鼓励企业对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给予分红、股权期权激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可实行特岗特酬。

加大表彰激励力度。在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科学技术奖、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等评选过程中适当向领军人才倾斜,优先推荐参与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彰活动。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首席技师、卓越技术技能人才(三秦工匠)认定为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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