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对接市场需求,加强对紧缺岗位、新职业的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但首先要通过增加岗位的“性价比”,吸引年轻人重新选择,“一降一升”就点到了关键
4月27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同时,根据《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企业可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一降一升,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工人成长“天花板”,让技能人才有盼头、有甜头、有干头,进一步激发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才能让技能成才之路越走越宽。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中强调,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三个精神”从哪来?首先是从岗位上来,要让工人有机会干事业、能干成事业。据统计,国内有2200万以上的技工缺口,很多企业一次性招来大量员工,可不到一个月就流失殆尽。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企业遇到订单都不敢接。与此同时,臃肿的企业规模、冗杂的工作人员以及等级体系反映出落后的管理制度与人员调配存在的缺陷。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通道不畅,政策“卡壳”落地难,不少技术精湛的老工匠都难以获评相应职称。同时,没有相应的薪酬体系,上升空间有限也导致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当工人。
就业与用工存在着结构性矛盾。这个矛盾怎么破?需要职业教育对接市场需求,加强对紧缺岗位、新职业的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但首先要通过增加岗位的“性价比”,吸引年轻人重新选择,“一降一升”就点到了关键。
一些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职业技能岗位人才中,人为拔高学历要求,导致职业院校毕业生不能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平竞争相关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其实是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的,不仅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在招聘中形成不唯学历论的选人用人导向,也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曾经实行的“八级工”制度,工资待遇较高,有着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后来设置的“五级工”体系,导致职业发展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不利于整个技能行业的良性发展。建立“新八级工”制度,是为技术工人释放创新动能的政策,有望以职业技能等级为依据确定待遇水平、提供激励保障,使技能人才待遇得到持续改善,吸引更多年轻人到工厂学技能,破解年轻人不愿当工人的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不少企业有多种用工模式,比如,一些岗位主要采取劳务派遣工形式。这种用工模式下,劳动者除了薪资、社保等方面与正式职工有差距,同样存在上升空间严重受限的问题,难以“转正”增加了评职称的难度。人社部曾表示,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如何改革目前的劳务派遣用工机制,让不同用工模式下的从业者,都获得公平的晋升空间,并帮助他们获得技能和学历上的提升,同样是打破工人成长“天花板”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