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中,坚持推行“四公开”的阳光评审办法,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了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规范职称评审工作规则。切实简化程序,减少评审环节,提高行政效率。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规范了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申报与受理、评审程序、纪律与监督等程序和办法,明确了各级职称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评审工作中的职责。同时,重视加强评委专家队伍建设,优化专家来源和结构,形成随机、回避、轮换的评委专家遴选机制,实现了评委专家择优汰劣、有序进出、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目前,全市26个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均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动态评委专家库。
推行“四公开”评审制度。坚持职称政策、评审标准、推荐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实现职称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申报过程中,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实行“双承诺”。申报人要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个人基本信息和评审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作出承诺。
实行评委专家异地交流办法。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先行试点,实行专家评委异地交流。评审工作开展前,由省人社厅从全省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委。评审中,专家评委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评审材料审核及专业技能答辩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和全程录像。目前,已逐步在全市教育、工程等其他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中实行专家评委异地交流的办法,得到了全市社会各级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广泛认可,市本级各系列职称评审连续三年实现了“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