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日前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4月3日从省委党史研究室获悉:《条例》印发以来,该室充分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努力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作贡献。
省委党史研究室坚持先学深学,先后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条例》及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措施。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学习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主要负责同志所作的“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专题辅导报告,并及时为全省党史干部统一配发相关资料,要求党史干部立足工作职能,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推进《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省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前往渭南市富平县、临渭区、华州区等地开展《条例》宣讲活动,为基层干部作专题辅导。同时,省委党史研究室及时在陕西党史网及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学习贯彻《条例》专题专栏,积极推送《条例》相关内容、宣传阐释文章及全省各地学习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等内容。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党史研究室负责人表示,全省党史系统将继续深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涉陕精神研究,创新党史“七进”形式,优化党史科研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征、编、研、宣、审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党史和文献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