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省财政厅不断优化监督模式与方式方法,在全国率先开展以规范财务管理、防范化解财务风险为目标的省级单位财务内控评价工作。
定标立尺,系统识别财务风险。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实践,牢牢把握财务风险防范主动权,研究形成了涵盖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配备、财务内控制度建设、预决算管理等8个方面、3个层次、113项重点评价内容的财务内控评价指标体系,有效引导省级部门单位按年度对财务管理各个环节逐项开展财务内控自评工作,及时识别其中存在的财务内控风险隐患,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潜在隐患,助力单位打好防范和抵御财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
深思细研,准确评估把握风险。省财政厅在充分掌握单位自评识别财务风险的基础上,选取单位开展实地复核,对标各项财经法规与管理制度,对已识别的财务风险认真梳理求证;依据财务内控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逐项考察评估财务风险程度;充分吸取各类财务事故事件深刻教训,从财务管理小漏洞出发,深入掌握风险源和风险面,准确评估风险状态和影响,谨防“小漏洞”变成“大窟窿”。同时,省财政厅对认定潜在风险存在较大影响的,及时向单位强调财务风险隐患后果,以增强单位防范意识,促使单位正确认识和把握财务风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为科学防范、科学应对财务风险奠定基础。
严管严治,全力推进风险应对。省财政厅利用财务风险识别、评估结果,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准绳,研究反馈财务内控缺陷应对措施,协助单位抓早抓小研究制定财务风险化解方案和应对招法;以“风险提醒函”“回头望”等方式,督促单位切实落实财务风险应对方案,积极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做到以“万全准备”应对“万一可能”,全面提升单位财务风险应对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其财务管理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