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把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作为有效落实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前提,找准工作重点,紧扣司法实际,强化组织保障,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起政治标准,找准工作重点定指标。全省凝心聚力开局起步暨重点项目开工会议召开后,省司法厅及时印发了《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清单和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十项重点任务清单》,将今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个人,并明确了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在此基础上,厅考核办把指标制定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紧密结合、有机融合,精心研究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既做到制定指标有依据、落实责任有分工、完成任务有时限,又保证目标责任制与重点工作、年度任务紧密衔接、一体推进、同步落实。
体现精细要求,紧扣司法实际定指标。在指标量化上求精细,做到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则通过设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流程、分解工作步骤、划分阶段目标的方式,使指标具有可考性、可比性、可衡量。在指标分级上求精细,设置一、二级指标,把省委省政府一级指标细化分解为多项具体工作内容,对没有承担一级指标任务的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设置二级指标,确保重点任务全覆盖。在指标推进上求精细,年初将指标任务按季度进行分解,明确两级指标中要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等,注重从完成工作的全过程出发设计工作标准、关键环节,引导各级把功夫下在平时。
强化组织保障,围绕科学规范定指标。适应新形势任务,及时修订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把普通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一并纳入考核体系,实现全系统所有公务员“一考到底”。坚持以平时考核为主,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1+3+X”考核指标体系,减少不必要和不重要的指标和环节,使指标体系更具操作性科学性。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设置提高比例、降低比例的动态调整情形,有效破解了“平衡照顾”“轮流坐庄”问题,使目标责任制考核成为推动工作落实、加强队伍管理的制度利器,催生形成见贤思齐、担当作为、追赶超越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