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动员暨汇报会。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讲话,副省长程福波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夯实政府责任,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利剑作用,依法执法、依规定执法,加强监督配合,通过检查,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各项条款规定落到实处,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积极向好发展,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按照执法检查方案,8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3个检查组将分别赴西安、商洛、安康、延安、榆林就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