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完善法制体系,推进法治建设。印发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等文件。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梳理明确生态环境行政权力202项,明晰执法边界,严格依照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司法联动机制,推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衔接。今年以来移送犯罪案件1起;落实“三书一函”协调机制,办理检察建议书4件;统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92次;联合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4次,检查企业21家。
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今年以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3条、行政许可信息10条、“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92条。按照《咸阳市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各类执法文书,2024年共办理15起行政执法案件,2起不予处罚案件。检查过程中利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详细做出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1—9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24余人次,检查企业328家,环境监管执法平台上传笔录328份。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参与案件自查。全部行政处罚案卷、重大行政决定均由局专门的法制部门审核后交由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3份、出具法律意见20余次、参与案卷评查3次、参与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
强化执法监督,严把执法质量。印发《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定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评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建立“集中评查+交叉评查+一案一查”相结合的案卷评查办法,不定期组织由执法大队负责人、法制审核部门负责人、中队长、法律顾问等参加的案件评查会,集中对已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同时,所有办结的案件,结案前由其他中队互相评查,以查促改、以评提升,不断推动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提升。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基础知识、行政法律知识纳入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要求各执法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学习主要内容和必修课,大力开展与执法活动有关的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等。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牢牢把好新申领、换证审核关,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对已持证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清理。2024年,保留执法证件22个,清理执法证件3个、转出1个。积极推动执法大练兵活动走深走实。对照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内容,按照打基础、补短板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执法训练。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加强与各兄弟县区的交流研讨,以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抓手,在日常检查中将学习的业务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练就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调查取证、认定违法行为的本领,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案卷质量分析、查办环境违法案件等,提升执法人员案件办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在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荣获集体综合成绩三等奖,1名执法人员荣获个人综合成绩一等奖。
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点企业自动在线监控平台、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发现生态环境问题能力。同时,将业务股室与执法大队执法力量进行整合,每周例会对本周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合理统筹,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一体化监管服务,避免多次检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供稿:泾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