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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扫黑除恶有力量 基层生态有保障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8-01 11:54 作者:韩庆庆 王清樾

近年来,神木市以“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深化“党支部建设年”工作为指引,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神木长治久安”为目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注重证据锁定,强化依法打击,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打击黑恶势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聚合力”

明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和实施步骤,签订承诺书,推动扫黑除恶“上纲上线”。向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发放全面从严治党纪实手册,深化市级领导和单位包抓镇街活动,促进群众思想转变,将潜在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和村级后备力量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整治,匡正农村干部队伍风气。对摸排出的软弱涣散村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月报告制度,按照“一村一策”思路集中进行整顿,做到目标任务、整改措施、时限要求、方法步骤和责任主体“五个明确”和验收不合格不撤离、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撤离、达不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撤离等“三个不撤离”,确保整顿一个,提升一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将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作为抓好基层党建“先手棋”,提前谋划部署,加强村级班子研判。通过开展走访座谈、统计分析等办法,对村级班子现状、结构、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以及换届态势进行了全面分析。将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基层党建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全方位、多层次捆绑责任、传导压力。对存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违法犯罪情形的,不予评定“一类”党组织。对存在非法宗教活动或党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存在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情况;有恶性案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信访舆情;在防汛防火、抢险救灾、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等工作中应对不当、处置不力,有重大人员伤亡情况;发生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情形的,不予评定“一类”党组织,确保扫黑除恶措施硬、震慑足、成效好。全面深化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工作,净化党员队伍,提升党员素质,为实施扫黑除恶斗争画出最大“同心圆”,找到最大“公约数”。

三、净化基层生态,增强党员群众“向心力”

结合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农村“村霸”“矿霸”“沙霸”和宗族、宗派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排查整治情况;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完善村“两委”资格联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带病上岗”。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系列工作,规范村级民主管理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严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小微权力”清单、“三务”公开和村财乡管等制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通过第三方电话调查对村级党组织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收集黑恶势力线索;同时,强化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力度,重点摸排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的问题与线索。联合纪委监委、公安、民政等部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治安乱点问题整治行动,发现线索第一时间与公安局、扫黑办对接,做好移交处理。通过部门联动、多措并举,不断压缩基层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增强农村干部队伍的“免疫力”。

供稿:神木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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