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潼关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制定规范、强化村规民约、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等方式,深化乡村文明行动,狠刹不良风气,厚植文明乡风,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精神高地。
“一约四会”移风易俗。组织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当地实际与村民需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章程,明确各项事务的操作流程与规范标准;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抵制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团结向善之风,鼓励村民相互帮助、和谐共处;倡导爱护环境,共同维护村容村貌。通过一系列举措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乡村既有“面子”又有“里子”。
体系推进塑形铸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作用。完善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四级架构”体系,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5个、实践站28个,打造文化广场28个、实践基地7个,推动文明实践触角向基层延伸,做到“群众聚集在哪里,文明实践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成立“金色榜样”道德模范宣讲团,策划实施“童心潼梦”“触摸故乡 记住乡愁”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品牌项目,实现阵地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无缝对接,初步形成全域推进、全面开花的生动局面,让移风易俗理念植根乡土、浸润民心。
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实施“德润潼关 道行天下”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涌现出刘永生、石妙丽、许明理等“全国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潼关好人”“志愿之星”“最美人物”,以及全国文明家庭刘永生家庭等;搭建道德模范一条街、道德讲堂、微信、微视频等形式多样、生动鲜活的道德典型宣传平台,实现行政村“道德讲堂”和“光荣榜”全覆盖;健全完善《潼关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县镇村三级管理和关爱责任,建立重大节日和常态化礼遇好人、关爱道德模范的“潼关模式”,让好人、模范成为新时代道德标杆,引领时代道德风尚。
(供稿:潼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