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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拓展纪巡联动广度 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5-01-06 13:53 作者:张毅 李欣昕

近年以来,富平县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通过做好巡前、巡中、巡后三阶段的协调协作,不断完善“信息共享、疑点共判、整改共促”机制,推动“纪巡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实现“纪巡”监督成本“1+1<2”、监督质效“1+1>2”的效果。

一是联动研判强化巡前“把脉”巡察组进驻前,针对被巡察单位在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廉政风险点、信访举报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巡察发办函向县纪委监委相关室将掌握的有关问题提前通报给巡察机构,帮助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被巡察单位问题,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察”。同时,根据每轮巡察单位特点,巡察办提前做足功课,邀请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围绕纪法知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研判等内容开展巡前培训,有效解决了巡察抽调干部对纪法知识不熟悉、问题把握不精准等问题,切实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已先后开展5轮集中授课,培训巡察干部300余人。

二是联动处置强化巡中“会诊”巡中,建立巡察组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研判机制,适时召开“纪检+巡察”研判会,由主管案件查办的县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及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就巡察中遇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多方面分析、研判和论证,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是否构成违纪等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研判,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成案率,促进了巡察和办案质效“双提升”。截至目前,十九届县委巡察共分析研判问题线索251件,立案数与办结数的比例从第一轮的11.82%提升到第三轮的47.36%,巡纪联动的叠加效应凸显。

三是联动问效强化巡后“祛疴”巡后,针对被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就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进行动态跟踪督办,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监督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建立整改纪实制度,根据整改时限节点,下发提醒督办单,督促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见底清零。并综合运用《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机制,实现整改全周期管理,对审议通过的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分析研判,将需要纳入日常监督的问题,以清单台账形式移交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打造巡察整改闭环,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目前,通过“纪巡联动”人员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共巡察党组织56个,发现问题1272个,移交问题线索251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推动建立健全制度490项、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240余项,有效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落细。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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