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干部监督效能,抓实干部“八小时以外”日常监督管理,旬邑县着力从干部监督管理的广度、深度、精度“三个维度”入手,将干部监督管理视角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创新监督模式,净化领导干部日常生活,在全县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健全管理制度,拓展“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广度。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积极与县纪委、人社部门联合对重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并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情况开展调查问卷,研究出台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形成以“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为重点的“八小时之外”全方位监督,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填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空白。
建立负面清单,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的深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八小时之外”重点监督管理的对象及清单,结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围绕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政治规矩等情况,列出23条重点监督清单,将酗酒滋事,发表错误言论,泄露工作秘密,参与迷信及黄赌毒等违法乱纪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公务活动,违规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违规因私出国(境)及办理证件,为违纪违法人员说情打招呼,违规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操办酒席,男女关系失范等行为纳入干部“八小时以外”重点监督事项,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深度。
压实监督职责,提升“八小时之外”监督的精度。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从制度上明确单位与个人的职责,明确党委(党组)承担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干部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干部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其他领导干部履行“八小时之外”活动规定承诺制,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4年,旬邑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旬邑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八小时之外”言行倡议书》并与执法人员签订“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承诺书。
供稿:旬邑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