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查调查人身份材料收集不全面,缺少有效的印证资料。”“事实表述不精准,笔录制作不规范等。”近期,富平县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案件审理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专项评查采取量化积分,以自查、交叉互评和集中点评的方式分步实施,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文书规范、处分执行等方面,对今年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查办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找疑问、寻瑕疵,从中列出案件存在的“负面清单”,精准为案卷质量“把脉问诊”,并开出“药方”。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注重做在日常、融入经常,建立健全集日常评查、专项评查与集中评查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监管,着力发现问题、补齐短板。
为防止“一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将评查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评查结果转化运用,对评查靠前的在月考核积分中予以加分,靠后的予以减分。通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向办案部室反馈具体问题,点对点评析,让整改有的放矢、直奔问题。同时,由责任部室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倒逼办案质量提升。此外,运用“青蓝结对”机制,由业务骨干以老带新、互帮互促、共同提高,以示范传帮带,以结对促成长,锻造纪检监察生力军。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对案件常把脉、常问诊,实现以评促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富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供稿:富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