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连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通过示范引领学、对照差异学、监督督促学等方式,掀起《规定》学习热潮。
坚持示范引领学。泾阳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采取领导带头学、干部集中学等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贯彻《规定》与规范事业单位管理结合起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深刻领会《规定》核心要义、内涵外延和精神实质,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检验。
坚持对照差异学。泾阳县纪委监委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照起来学习,重点学习与原规定相比新增的、修改的和整合的部分,使全体纪检干部深刻领会和掌握《规定》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准确把握实施处分的量纪标准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依纪查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督导指导学。泾阳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规定》精神纳入政治监督的内容,督促全县各党委(党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重点学习《规定》总则、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复核和申诉及附则6个方面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意识。同时,第一时间在“泾渭分明”网站和“清廉泾阳”微信公众号对《规定》的原文进行转发,引导全县干部职工规范自己的言行。
供稿:泾阳县委组织部